自1993年全国首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亮相以来,截至目前,消费法庭已在河北省沧州市、浙江省台州市等地相继亮相。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纠纷日益呈现出类型多样化趋向,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让传统的调解方式面临困难,甚至调解乏力。由法院、工商局、消保委共同设立的消费法庭应运而生。消费法庭实现了各部门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建立了诉调结合的纠纷处理机制。”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庭长袁永达1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袁永达说,遇到消费纠纷后,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像以往那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了事。除了对产品质量,消费者也更加注重对售后服务的维权。
据了解,进入消费法庭的案件,一般都是消费者通过和厂家协调或者工商调解等途径仍然不能获得解决的。消费法庭立案后通过法庭调解或委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在达成协议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消费法庭会指导消费者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成立一年以来,受理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已经有27起。案件总量并不大,但效果不错。”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庭长袁永达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海曙法院联合多部门设立消费法庭,就是为了给消费者维权提供一条全新且更有保障水平的渠道。
消费法庭究竟能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多大便捷呢?
“吃了个蛋糕居然能把牙齿给崩掉了。”3月10日,海曙区的刘先生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提起了口头起诉。断齿、石块和蛋糕成了证据。
消费法庭接手这个案子的当天就着手调解。原来,3月5日傍晚,刘先生在宁波的面包新语店买了几块蛋糕。刚咬了一块枣仁蛋糕几口,只听“嘭”的一声,一阵剧痛后吐出来一看,竟然有颗半个指甲大小的石头。
“当时,我喝了几口冷水,感觉好点了,就忍着痛睡了。谁知到了第二天中午,嘴里有块东西掉下来了,一看居然是半截牙齿。”刘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面包新语店并没有否认刘先生所说的情况。
但是在应该怎么赔偿上,刘先生和面包店却有较大的分歧。面包店愿意以一赔十,即赔偿刘先生蛋糕价格十倍的金额作为补偿。刘先生则表示,如果只是在蛋糕里发现个石头,那么一赔十的标准可以接受,但是现在把牙齿都硌断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又该如何计算?
“医院里做个烤瓷牙动辄就要上千元,而这也仅仅是修补牙齿的费用,没算上伤害赔偿。”刘先生坚持面包店应赔偿他2000元。
承办法官和海曙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共同就这起消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刘先生牙齿都断掉了,补一下就要上千元,还不算遭的罪,赔人家1500元合情合理”;“面包店的态度还算好,至少没有抵赖,你就让一步,1500元的赔偿也是可以接受的吧。”承办法官不停地给双方做工作。
最终,面包店同意赔偿刘先生1500元,刘先生也接受了这个方案。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书。
刘先生手拿调解书和赔偿款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总以为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没想到,在消费法庭当天就调解结案了,看来我的观念要变变了。”
袁永达说,消费法庭快立、快审、快执和诉调结合的纠纷处理机制等优势,让消费者维权“不折腾”。